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依法负责组织学校全面的财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
1.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
2.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对学校的收支财务进行全面管理,计划、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维护财经法规,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中、长期资金需求计划,做好经济预测;积极开拓筹资渠道,依法多方筹资、融资,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
4.深入调研、了解教学第一线的实际需求,以“积极稳妥,保障供给”向教学第一线倾斜的原则,编制年度收支预算,确保教学需求,确保财务平稳运行。
5.依法、依制度组织下属科室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准确办理审核、报帐,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6.根据省、地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依法收取各种费用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7.负责对各类财务报表及统计报表的审核。
8.负责对独立帐户收支核算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及监督,并根据学校的安排,配合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
9.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全院固定资产、物资的管理。
10.定期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收支预算、年终决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接受学校领导及审计的监督及检查。
11.根据学校安排,参与基本建设、维修工程、设备购置等项目的招标活动,审查经济合同,以保障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