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教学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全面负责全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及科研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实施与检查,使教育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3.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院教学教改、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教学、科研工作计划。负责对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布置、检查和总结。
4.主持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工作。审查专业申报计划、课程安排计划与教师授课安排计划,检查教学进程,指导教学管理、考核教学质量。
5.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激励全院教职工积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为学院科研工作拓宽渠道,提供服务,增强学校承担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的能力;
6.布置学院教学、科研任务。安排新开课教师课程的试讲工作、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岗位职责及教学执行情况;组织申报集体项目及个人科研课题,确保院教学科研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7.研究、处理院部专业设置及专业培养计划、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指导所在院(部)重点专业建设、重点学科、双一流学科和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8.及时掌握教学改革动态,在院长主持下负责指导新增专业的论证和申报、硕士点建设规划。
9.组织审查审核本院部课程教材、图书资料和其它教学资料。
10.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督促定期检查教师教学情况,通过有计划地听课、检查教案和作业、问卷调查、召开学生及家长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检查教与学的情况,提出学校教学改革的方案,帮助教师改进教学。
11.组织指导学校教学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12.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科技交流活动,做好教学、科研立项和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13.监督各教研室定期或不定期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主持召开教科研大会或教学经验交流会、教学相长会。
14.完成学院教学科研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以及学校党委和校长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