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制度、计划,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三、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四、联系学校民主党派,牵头协调学校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学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学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五、统筹协调学校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学校民族宗教事务。
六、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
七、牵头领导学校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管理学校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统筹开展学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八、在学校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九、指导学校二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统战委员。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