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和《铜仁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铜院政发〔2022〕90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初审、学校评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何青铭等322名同学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若有异议,请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联系电话:0856-5221721)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56-5592670)反映。
《铜仁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名单》见附件
铜 仁 学 院
2024年11月21日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