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五),与周末连休,请各学院、部门安排好值班等相关工作。
党政办
2019年4月3日
(樊向国/撰稿 杨雷霄/编辑 周永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