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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日期:2017-12-15 07:44:32  发布人:jjgl  浏览量: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2014年6月修订)

教学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教学实习的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教学实习基地的途径

(一)我院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应根据学科与专业的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条件的单位,并在协商的基础上建立。

(二)学院根据有关专业实践教学和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的需要,经与学校教务部门以及其它相关单位协商后,建立校内教学实习基地。

二、实习单位选择的基本条件

(一)能满足完成教学实习任务的要求。

(二)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

(三)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四)能满足实习学生住宿、学习、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条件。

三、学院承担的工作

(一)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合作,完成对实习基地的挂牌工作。

(二)定期选派适当适量学生到实习基地进行教学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或根据实习单位需要安排相关专业学生前去实习。

    (三)优先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给实习基地所在单位。

四、实习单位承担的工作

(一)定期接收我院一定数量学生参加教学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住宿、工作、学习、生活条件,按学校规定收取实习实践费用。

(二)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甲方学生的实践教学工作,有专人兼管实习工作,并选派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实习。

(三)为我院师生进行教学实践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对我院实习学生的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

五、学院承担的工作

(一)学院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应建立比较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除学校统一建立的教学实习基地外,选择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数量要依据学院每届学生人数决定,数量适中,并注重合理布局定点,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建立1—2个相对稳定的教学实习实习基地。

(二)学院要加强和教学实习基地的经常性联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定期征求教学实习基地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在人才培训、教育科学研究、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优先对教学实习基地给予帮助。双方通力协作,互惠互利,共同搞好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

六、教学实习基地申报程序

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在与实习单位充分协商和沟通的基础上,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或实习基地撰写申请报告和协议书的商议稿,送交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签订合作协议书,并报教务处备案。

七、教学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一)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实习教学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由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教学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教务处、教学实习基地、学院各执一份。

(二)教学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

(三)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目的、意义;(2)协议内容;(3)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教学实习的安排;(5)协议的有效时间(建议3—5年);(6)其它事宜。

八、教学实习基地挂牌

(一)学院与教学实习基地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教学实习基地可挂“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或教育实习与研究基地)”铜牌,具体名称也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教学实习基地铜牌规格一般长600mm,宽400mm。

九、教学实习基地的检查与评估

为促进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学院本科办及相应专业负责人需不定期到基地检查、评估教学实习情况。对协议到期的教学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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