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人事处(教师工作处)邢存芳同志(女,汉族,硕士,2011年7月参加工作,讲师)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工作。根据干部调配工作有关规定,现对邢存芳同志调动进行公示,自2024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如发现邢存芳同志在廉洁自律及其他方面存在问题,可于2024年3月21日前,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人事处反映(0856—5230531)。
铜仁学院人事处
2024年3月15日
(编辑:闫豪旭 一审:闫豪旭 二审:马建华 三审:杨雷霄)